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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坚强保安队伍的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等级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值勤时间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六条:保安值班期间发现有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时间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时间,保安人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扩大。

第七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联系。

保安勤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第二条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管理工作